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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承裝、承修、承試電力設施活動的,應當按照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》的規定取得許可證。除電監會另有規定外,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許可證,不得從事承裝、承修、承試電力設施活動。
《辦法》所稱承裝、承修、承試電力設施,是指對輸電、供電、受電電力設施的安裝、維修和試驗。
代辦流程
所需材料
《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》工作單位注冊申請表》
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申請表》
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登記事項變更申請表》
《審核報告參考格式》
《單位簡介》
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單位重大事項報告表》
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單位跨區作業報告表》
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補辦申請表》
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單位分公司備案登記表》